到2025年,培训供给不断提升,基本满足残疾人各类职业培训需求。

五部门:完善残疾人职业培训扶持政策,扩大残疾人职业培训供给

2022-03-15 22:33:09发布     来源:多知网    作者:哆啦  

  多知网3月15日消息,为提升残疾人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中国残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五部门近日共同印发《“十四五”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工作内容和政策措施。

  《计划》指出目标任务是,适应残疾人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的需要,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建立供给充足、载体多元、形式多样、管理规范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为主要形式,到2025年,培训供给不断提升,基本满足残疾人各类职业培训需求。

  《计划》部署了5个方面的主要工作内容,即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全面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着力推进创业创新培训、精心组织中高技能人才培训、周密安排用人单位和就业服务人员培训。

  此外,《计划》还明确了完善残疾人职业培训扶持政策、扩大残疾人职业培训供给、整合残疾人线上培训资源等一系列推进残疾人职业培训的政策措施。

  具体来看,包括:

  (一)完善残疾人职业培训扶持政策。制定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与管理办法,规范培训流程,强化培训质量。完善购买残疾人职业培训服务政策,鼓励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广泛参与残疾人职业培训。针对残疾人群体实际,特别是部分类别残疾人需要辅助教学人员等情况,合理确定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支持残疾人结合自身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地参加培训取得证书,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残疾人参加国内国际职业技能竞赛等实训,可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不含获奖人员奖金、差旅费、交通食宿费、工杂费等其他费用)。

  (二)扩大残疾人职业培训供给。依托公共实训基地、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行业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结合地域特点和残疾人需求,通过挂牌认证的方式,加强各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的培育和建设。建立健全培训基地准入、退出和评估机制,实行分级动态管理。不断完善培训基地扶持政策。到2025年末,每个县(市、区)至少挂牌1家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以中高等职业院校、特殊教育学校为主要对象,结合职业技能培训实训共建共享行动,遴选和培育一批残疾人实习实训基地。支持盲人按摩、非遗传承等类别化培训基地建设。

  (三)整合残疾人线上培训资源。推进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创新,探索“互联网+职业培训”模式。加强对残疾人职业培训线上资源的统筹规划和支持引导,依托全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通过开发、收集、购买等方式,多渠道组织优质课程资源,建立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线上培训资源库。健全线上培训资源开发、使用、审核、评价、监督管理机制,不断扩大线上培训资源覆盖面。鼓励各地试点开展学习积分等形式的线上自主学习。推动优质线上培训资源向欠发达地区倾斜。推动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线上线下共同发展。

  (四)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师资队伍培养。针对残疾人身心特点以及盲文、手语等特殊需求,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依托普通高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建设5家国家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师资研修基地。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师资五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建立由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教师、企业和个体从业者中的高技能人才、国际和国内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优胜者、劳动模范、岗位能手、农村致富带头人、自强模范、乡村振兴自强人才以及符合条件的技能劳动者组成的专兼职并存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库。

  (五)规范管理残疾人职业培训。积极推进残疾人职业培训项目化、类别化、规范化,落实残疾人职业培训目录清单管理,建立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公示制度。执行开班申请、过程检查、资金使用、结业审核等各项制度,加强培训过程监管。建立学员满意度和第三方参与的培训质量评价制度。残疾人培训结束并通过结业考核,由培训机构发放培训合格证书。鼓励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评价,考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公布培训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和纠纷。

  (六)培育残疾人特色培训品牌。根据市场需求和残疾人特点,结合地域优势,积极培育残疾人培训项目品牌,鼓励各省(区、市)每2年推出1个优质专项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适应新业态发展,引导和鼓励开展电商客服、电商美工、电商运营管理、网络直播等新兴项目培训。扶持残疾人非遗、文创及保健(医疗)按摩等特色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发展,打造一批优秀传统工艺和民族传统文化技艺培训项目。

  (七)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支持普通职业院校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支持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单独或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培训。与有关院校合作试点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作。建立健全残疾人学分银行基本流程和制度框架,探索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的机制,为技术技能人才持续成长拓宽通道。

  《计划》提出,要建立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残联组织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残疾人劳动者培训相关政策;加强政府投入保障;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培训资金、培训人员和培训质量进行规范管理;推行培训就业全链条服务。

  《计划》要求,各省要制定本省组织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压实省、市、县三级任务责任,确保计划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