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互联网教育探索的最大误区是用“电商思维”、“产品思维”来设计和建设互联网教育的架构、流程和内容。有相当多的探索者采用网络环境下“买”与“卖”的方式在经营数字教育产品,而不是按照网络环境下“教”与“学”的方式来设计和建设互联网教育的架构、流程和内容,提供在线教学服务。

互联网教育最大误区:电商思维与产品思维

2014-05-03 21:46:20发布     来源:多知网    作者:李洪波  
当前互联网教探索互联网教育的模式,目前国内外都没有成功的案例可以借鉴和模仿,所以探索者只能不断地试错。行走在互联网教育试错的路上,探索者有必要脚步停一停、回头看一看、低头想一想,斟酌对不对。纵观当前的探索,笔者认为,当前互联网教育探索的最大误区是用“电商思维”、“产品思维”来设计和建设互联网教育的架构、流程和内容。有相当多的探索者采用网络环境下“买”与“卖”的方式在经营数字教育产品,而不是按照网络环境下“教”与“学”的方式来设计和建设互联网教育的架构、流程和内容,提供在线教学服务。

       探索互联网教育的模式,目前国内外都没有成功的案例可以借鉴和模仿,所以探索者只能不断地试错。行走在互联网教育试错的路上,探索者有必要脚步停一停、回头看一看、低头想一想,斟酌对不对。纵观当前的探索,笔者认为,当前互联网教育探索的最大误区是用“电商思维”、“产品思维”来设计和建设互联网教育的架构、流程和内容。有相当多的探索者采用网络环境下“买”与“卖”的方式在经营数字教育产品,而不是按照网络环境下“教”与“学”的方式来设计和建设互联网教育的架构、流程和内容,提供在线教学服务。

       一是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或教育机构将网络平台作为介入互联网教育的手段,他们将网络教学平台设计和建设成“货架子”或“超市”,让教师、企业或其他教育机构在上面销售视频课程、课件或网络教学工具等数字教育资源。这种模式是站在“卖”或“教育者”的角度实施互联网教育,与传统教育相比仍然是以教师为中心的讲授式教学模式,所不同的是披上了互联网的“马甲”,并没有站在“学”或“教与学”的角度去重新组织课堂教学。实际上,做“互联网教育买卖平台”的只能是极少数几家权威的、内行的、有实力的机构或企业来经营,不能成为普遍的商业模式,所以未来单独经营网络教学平台的探索者绝大多数都会折戟沉沙。

       二是目前绝大多数做内容的企业都是将所谓的好老师讲课过程录下来,制成网络视频课程,或者研发一些教学用的APP和课件,当做商品放在公共、商用或自己的网络教学平台上进行销售,他们天真地认为“免费”、“以用户为中心”和“将产品做到极致”是成功的不二法门。其实,这种数字教学内容的研发思路仍然是“电商思维”、“产品思维”,没有体现“信息技术的深度应用,迫切要求教与学的‘双重革命’,从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转变,从知识传授为主向能力培养为主转变,从课堂学习为主向多种学习方式转变”的思想,只是将原有的教学模式、内容、工具、方法用互联网的手段进行复制,简单地把线下教育搬到了线上去,希望能让更多的人、更远地方的人、更便宜地看到。全中国的学生在看同一个老师讲课,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效果或后果呢?答案应该是不言而喻的。剖析这些网络教育产品,其内容还是灌输的、预设的、死的、产品型的东西,不是探究的、生成的、活的、在线服务的东西。

       事实上,无论是互联网教育的探索者还是研究者都不讳言“电商思维”,他们都在用“电商语言”来定义这些互联网教育探索形式,如C2C、B2C、C2C、B2B2C等。他们忽视了互联网教育首先是教育,不是纯粹的互联网产品或服务模式,更不是电子商务。

       传统教育是“猎物教育”,其教学过程是传授知识,给学生以“猎物”;互联网教育是“猎枪教育”,其教学过程是培养能力,给学生获取猎物以“猎枪”,是传统教育的升级版。传统教育可以称之为1.0版,互联网教育可以称之为2.0版。互联网教育是在传统教育的基础上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改造所形成的新的教育模式。互联网教育必须重新组织“教”与“学”的方式,对教学过程参与者的角色进行重新界定:即教师要由过去的独角戏演员变成“导演”,由知识的发布者转变成学生探究的指导者、点评者;学生要由过去的观众变成“演员”,由知识的接收者转变成知识产生的体验者、试错者;引入网络课程运营服务商,其责任是提供“演出舞台、演出道具和演出伴随服务”。

       互联网教育不是要强化“名师”、放大“名师”的作用,更不是为了让所谓的“名师”挣大钱,而是要帮助教师从讲授式课堂教学模式转变为常态化学生自主探究学习模式,实现教师由无限教学责任向有限教学责任转变,解决老师“一个人在战斗”的问题,开放教学过程,引进外部教学能量和教学资源,形成“影子教学团队”,为教师减压、减负,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降低教师水平在教育质量中的权重,释放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不从这些理念和角度去设计、建设和推进互联网教育,其探索的目的与结果将是南辕北辙的。缺少“教育思维”,无论你品牌多么亮、实力多么强、背景多么深、渠道多么多,最终只能是互联网教育探索路上的匆匆过客。

       我们希望互联网教育的探索者能够认真反思,把握正确的互联网教育的发展方向,期待着新的互联网教育模式尽早形成。

       (作者李洪波,中关村新兴网络教育开发研究院院长)

育探索的最大误区
                                李洪波
 
 
 
探索互联网教育的模式,目前国内外都没有成功的案例可以借鉴和模仿,所以探索者只能不断地试错。行走在互联网教育试错的路上,探索者有必要脚步停一停、回头看一看、低头想一想,斟酌对不对。纵观当前的探索,笔者认为,当前互联网教育探索的最大误区是用“电商思维”、“产品思维”来设计和建设互联网教育的架构、流程和内容。有相当多的探索者采用网络环境下“买”与“卖”的方式在经营数字教育产品,而不是按照网络环境下“教”与“学”的方式来设计和建设互联网教育的架构、流程和内容,提供在线教学服务。
一是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或教育机构将网络平台作为介入互联网教育的手段,他们将网络教学平台设计和建设成“货架子”或“超市”,让教师、企业或其他教育机构在上面销售视频课程、课件或网络教学工具等数字教育资源。这种模式是站在“卖”或“教育者”的角度实施互联网教育,与传统教育相比仍然是以教师为中心的讲授式教学模式,所不同的是披上了互联网的“马甲”,并没有站在“学”或“教与学”的角度去重新组织课堂教学。实际上,做“互联网教育买卖平台”的只能是极少数几家权威的、内行的、有实力的机构或企业来经营,不能成为普遍的商业模式,所以未来单独经营网络教学平台的探索者绝大多数都会折戟沉沙。
二是目前绝大多数做内容的企业都是将所谓的好老师讲课过程录下来,制成网络视频课程,或者研发一些教学用的APP和课件,当做商品放在公共、商用或自己的网络教学平台上进行销售,他们天真地认为“免费”、“以用户为中心”和“将产品做到极致”是成功的不二法门。其实,这种数字教学内容的研发思路仍然是“电商思维”、“产品思维”,没有体现“信息技术的深度应用,迫切要求教与学的‘双重革命’,从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转变,从知识传授为主向能力培养为主转变,从课堂学习为主向多种学习方式转变”的思想,只是将原有的教学模式、内容、工具、方法用互联网的手段进行复制,简单地把线下教育搬到了线上去,希望能让更多的人、更远地方的人、更便宜地看到。全中国的学生在看同一个老师讲课,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效果或后果呢?答案应该是不言而喻的。剖析这些网络教育产品,其内容还是灌输的、预设的、死的、产品型的东西,不是探究的、生成的、活的、在线服务的东西。
事实上,无论是互联网教育的探索者还是研究者都不讳言“电商思维”,他们都在用“电商语言”来定义这些互联网教育探索形式,如C2C、B2C、C2C、B2B2C等。他们忽视了互联网教育首先是教育,不是纯粹的互联网产品或服务模式,更不是电子商务。
传统教育是“猎物教育”,其教学过程是传授知识,给学生以“猎物”;互联网教育是“猎枪教育”,其教学过程是培养能力,给学生获取猎物以“猎枪”,是传统教育的升级版。传统教育可以称之为1.0版,互联网教育可以称之为2.0版。互联网教育是在传统教育的基础上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改造所形成的新的教育模式。互联网教育必须重新组织“教”与“学”的方式,对教学过程参与者的角色进行重新界定:即教师要由过去的独角戏演员变成“导演”,由知识的发布者转变成学生探究的指导者、点评者;学生要由过去的观众变成“演员”, 由知识的接收者转变成知识产生的体验者、试错者;引入网络课程运营服务商,其责任是提供“演出舞台、演出道具和演出伴随服务”。
互联网教育不是要强化“名师”、放大“名师”的作用,更不是为了让所谓的“名师”挣大钱,而是要帮助教师从讲授式课堂教学模式转变为常态化学生自主探究学习模式,实现教师由无限教学责任向有限教学责任转变,解决老师“一个人在战斗”的问题,开放教学过程,引进外部教学能量和教学资源,形成“影子教学团队”,为教师减压、减负,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降低教师水平在教育质量中的权重,释放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不从这些理念和角度去设计、建设和推进互联网教育,其探索的目的与结果将是南辕北辙的。缺少“教育思维”,无论你品牌多么亮、实力多么强、背景多么深、渠道多么多,最终只能是互联网教育探索路上的匆匆过客。
我们希望互联网教育的探索者能够认真反思,把握正确的互联网教育的发展方向,期待着新的互联网教育模式尽早形成。(作者为中关村新兴网络教育开发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