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新进专职思政课教师须取得思政课教师资格。

教育部等五部门:按要求配齐中小学思政课老师,健全准入制度

2019-10-14 19:02:12发布     来源:多知网    作者:Ruby  

  多知网10月14日消息,教育部等五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完善编制保障,核定或调整中小学编制时应充分考虑思政课教师配备情况,严格按要求配齐思政课教师。

  健全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准入制度,中小学校新进专职思政课教师须取得思政课教师资格。小学兼职思政课教师在上岗前应完成一定学时的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建立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退出制度,对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按相关要求从严处理,不得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除按相关规定处理外,须及时调离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岗位。对不能胜任思政课教学、未按要求完成培训学时的,应将其退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岗位。

  建立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轮训制度,依托各级党校和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每3年对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至少进行一次不少于5日的集中脱产培训,着力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师德师风、形势与政策的学习教育,并纳入在职(岗)培训学时记录。

  改革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评价机制。制定与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岗位特点相匹配的评价标准,突出课堂教学质量和育人实效的导向,拓宽教学成果和研究成果认定范畴,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论文等弊端。保证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开展时事教育和组织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记入工作量。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将考评结果作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职称评聘、绩效分配、评奖评优、培养培训的依据。完善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职称评聘标准和办法,可实行单列评审,中、高级职称评审比例不低于教师平均水平,并向一线教师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