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基调是鼓励支持。

首份国家层面教育APP规范文件发布:鼓励优质APP发挥头雁效应

2019-09-05 16:26:25发布     来源:多知网    作者:Ruby  

  今日上午,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了《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同时,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这份《意见》进行了解读。

  在解读《意见》的发布会上,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司长雷朝滋表示:“政策基调是‘鼓励支持’。要鼓励通过推荐优质教育APP树立行业标杆,发挥头雁效应。鼓励学校通过购买优质教育APP服务的方式创新供给机制,促进产业发展。”

  2018年,教育部曾印发文件《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对中小学学习类APP乱象进行集中治理。

  雷朝滋指出:“随着工作深入,我们发现不止中小学学习类APP需要规范,教育系统迫切需要出台一个较全面、有力度的文件,加强对教育APP发展的统筹指导,产业界也热切期盼出台政策明确监管标准,为教育APP有序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意见》,是国家层面发布的首个全面规范教育APP的政策文件,覆盖各学段教育和各类教育APP,不再仅仅局限于中小学学段中的学习类APP,对促进“互联网+教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这份文件比之前的进校APP文件更为细化,给整个行业指明了路线,对于行业而言,是利好。”在看到《意见》之后,多个教育APP企业对多知网表达了类似看法。

  供给侧:建立备案制度,覆盖各学段教育和各类教育APP

  从供给侧方面,《意见》要求要建立备案制度。根据国家统一标准,各省分头实施、企业属地备案的原则建立备案机制,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支撑。

  《意见》提出,2019年底,完成教育移动应用备案工作。距离完成教育APP备案工作仅剩3个多月。

  对此,雷朝滋表示,为落实教育APP的备案制度,将制定并出台《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备案方式、内容、对象和时间,指导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本地区教育App提供者和教育机构的备案工作。依托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为备案工作提供信息化支撑,实现“一省备案、全国有效”和全程网上办理。通过数据共享全面简化备案所需提供的材料,方便企业和学校备案,为他们提供优质服务。

  在内容建设方面,《意见》强调,面向各教育阶段实施培训的教育移动应用应当对提供服务的主体进行审核、登记,其中:在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实施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应当取得教师资格证;聘用外籍人员实施培训的应当审查教学资质、学历和能力,并严格落实国家相关要求。

  近日,网络上出现了一幅通过人工智能分析的学生课堂行为分析图片,雷朝滋回答一位媒体采访时表示,“对于人脸识别或者肢体识别的教育APP加以限制和规范,希望学校慎重使用。关于AI进校园要严肃对待,既包括数据安全也有个人隐私,要格外慎重。”

  《意见》也对规范数据管理进一步进行了严格要求。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应当建立覆盖个人信息收集、储存、传输、使用等环节的数据保障机制。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身份信息认证。收集使用未成年人信息应当取得监护人同意、授权。

  针对审查管理,广东省此前率先出台省级层面监管办法,将中小学校园学习类APP全部纳入前置审查并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切实加强学习类APP管理。

  据广东省教育厅主任督学李璧亮介绍,广东省的具体做法是,发布《面向中小学生校园学习类APP管理暂行办法》,针对中小学校园学习类APP的互联网产品特点,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直接审查,一次审查、全省通用,也就是说,各个市、县、学校不用再逐级审查,大大减轻了基层审查工作量和企业申报负担。

  在审查期间,采用网上申报,通过邮件和网络平台就能够完成申报审查,企业不用跑现场;广东省还通过开通工作QQ群,全程为企业答疑解惑;多渠道全方位提供黑白名单查询、政策发布、产品申报、投诉举报的方式和渠道,便利学生进行监督、学校选用、企业申报。这些大大提高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广东省对于校园学习类APP的审查方法,为全国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需求侧:以省为单位探索建立优质教育APP的推荐机制

  从需求侧出发,《意见》要求压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教育APP推荐、选用及运维中的责任。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发谁负责、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管理责任体系。

  二是建立推荐机制,以省为单位探索建立优质教育APP的推荐机制,为教育APP有序健康发展提供正向引导。

  三是健全选用机制,提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选用教育APP应征求师生家长意见,并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四是规范进校合作,《意见》指出,学校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APP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植入商业广告和游戏。推荐使用的教育APP遵循自愿原则,不得与教学管理行为绑定,不得以学分、成绩和评优挂钩。

  对于承担招生录取、考试报名、成绩查询等重要业务的教育移动应用,原则上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自行运行管理。确需选用第三方应用的,不得签订排他协议,或实际由单一应用垄断业务。

  发布会上,教育APP泛滥的现象再次引起了注意。据了解,有些高校开发引进的APP超过了20个,雷朝滋表示,为切实治理APP泛滥问题,教育部将于近期启动专项行动,进行统筹治理。

  这也预示着,面向师生提供管理和服务的APP,将会向整合为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综合性APP发展,以避免应用泛滥。

  此外,《意见》还要求健全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的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建立教育APP的长效监管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将教育APP规范管理纳入督导、考核等工作中,建立选用退出负面清单和黑名单制度,形成常态化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