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教育政策推出之后,可能会有一些什么样的潜在的配合政策呢?

教育法规解读:分类管理推出后可能有哪些潜在配合政策?

2016-03-01 15:39:06发布     来源:多知网    作者:冯重光  

  本文为在线教育“百家讲坛”微信群专题讲座,主讲人是教育行业分析师冯重光。

  以下为冯重光对教育政策解读的全文:

  首先,为什么我们就教育政策写了比较深入的长篇报告?一方面,教育是一个政策导向型的行业,政策的导向影响教育行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我们平时在和一些教育机构交流的过程中,发现一些大型教育机构的领导,他们对自己的教育机构所处在的一些政策环境也并不是特别的清楚,比如说像他们下属的一些分支机构,到底是经营性的机构,还是说他们是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他们自己也并不是非常清楚。

  基于这样的背景,我们就做了这样的一个教育行业政策研究,来帮助大家一起来研究教育行业的一些政策。当然我们在写这篇报告的时候,更多的是以投资机构的视角,特别是作为一个证券研究机构,我们是为一些买方机构服务的,可能和大家所处的视角还不太一样。

  我们在研究行业政策的时候,很容易会发现它比较枯燥,那怎样能把这个政策研究好呢,首先是要找到教育政策的体制机制是什么样的。

  大家可以看这张PPT,从我们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的机制来看,首先,它是由国家性的法律,这是作为一个上位法,其次是教育主管部门的一些规定,也就是国务院和教育部,再其次是地方政府和一些行业性的政策法规。

  大家会发现不光光是教育政策,我们国家的政策都时常有一个特点,就是欲说还休。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我觉得还是由于我们国家的局面比较复杂,国家的体量非常大,那可能很难有一个一刀切的政策来把一个事情规定清楚。

  具体到教育行业里面,我们发现教育行业一开始规定的是非营利性的,可能很多朋友听说教育是非营利性的,那就想,还会有谁去办这些教育机构呢?我们这里面探究了一下,为什么国家把教育设计成非营利性的。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个是防止一些办学者为了利润而降低教学质量,来保护受教育者的利益。另外一个原因,我们这些教育机构有很多是社会力量捐资办学的,营利的属性可能会影响捐助者的积极性。

   这里我们把教育机构的办学者分三类,一种是捐资办学者,他们是不要求回报也不要求产权。第二种出资办学者,这些出资办学者可能不要求回报,但是他们要求自己所投资学校的产权。第三种就是投资办学者,既要求回报也要求自己的产权所有。但是在我们现在原有的这种政策体制内,回报跟产权都是不允许的。所以我们会发现,现在这个教育的政策体制里面有一些茫点,我们梳理一下,包括以下几点盲点。

   第一点,在工商部门登记的经营性培训机构,实际上已经存在已久。各位的很多培训机构应该就是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但是实际上在我们国家至今为止,也没有针对这些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培训机构的管理规定。所以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这些工商机构,其实是处在一个政策的模糊地带。

   第二点,有很多投资人举办的民办学校,虽然是非营利性的属性,他们是登记在民政部门。但是实际上却有一些盈利的行为,就是通过控制的子公司来收取服务费这样的方式来收取办学回报。

  我刚刚也提到,我们很多这些研究结论实际上是在基于具体的这些上市公司的案例。比如说像一家叫做枫叶教育的公司,这家公司下属的一些学校都是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非营利性的,很多是登记在民政部门的学校,但实际上他通过一个叫北鹏软件的公司,通过这样一种协议控制的方式去获取办学的收益。

  第三点,现在政策规定我们民办教育可以取得合理回报。但是实际上,你去查遍我们国务院和教育部所有的政策,都没有任何规定来规定这个合理回报如何取得,可以取得多少的合理回报,这也是目前政策的一个盲点。

  第四点,民办教育促进法里面规定了非营利性教育机构的法人财产权。对于民办教育的举办者来说,他们无法享受民办学校的这些资产的增值,发展壮大带来的收益。但是却要承担他们所投资这个学校资产贬值带来的风险,所以他们的权益是无法得到保障的。

   但是要注意的一点,就是我们国家政策相对行业的发展存在滞后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情,发现存在这些政策盲点之后,其实也在努力的研究怎样解决这些政策盲点。2010年的时候就开始探索民办学校的分类管理,然后2013年的时候开始修订相关的法律,2015年8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教育法律一揽子修正草案,这个相信很多人都有关注,然后2015年12月27号,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已经通过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修改决定。但是当时我们都注意到,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表决暂缓推迟了。我们估计民办教育的分类管理应该是比较确定的,虽然说当时推迟了,估计2016年应该会把这个法律推出来的,可能是目前现在还有一些争议没有解决清楚。

  那么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教育政策推出之后,可能会有一些什么样的潜在的配合政策呢?这个我们为大家进行了一个梳理,大家可以看下面这张图。

  其实对于我们民办教育机构是选择取得获利回报,还是不选择取得获利回报,是选择盈利性,还是非盈利性,我们在做这样的一些选择的时候,其实主要考虑的还是政策优惠到底是怎么样的。

  根据我们现在的这些政策法规,主要有这样的几种优惠。第一个,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也不需要缴纳房产税,也不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另一个比较大的税项就是企业所得税,国家层面现在对于民办学校的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其实不是很清楚,我们发现有一些学校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但是有一些企业就不需要了,实际上现在需要向税务部门提出免税资格申请,然后进行认定,如果没有获得这个免税认定的话,就得按照25%的税率正常缴纳。

  第三个,是耕地占用税和契税,这些税项没有说明是否包含民办学校,但是我们发现不同的地方政府所出台的地方性法规不太一样。

  我们研究海外对于民办教育的政策发现,有一些共性也有一些差别。共性就是美国、日本、韩国这些国家,他们都已经明确了营利性学校和非营利新学校分类管理的政策,遵循不同的登记规定。同时非营利学校通常都会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而且在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领域政策相对来说比较宽松。

   差别是日本跟韩国出台了一个私立学校法,里面专门为教育行业设立了一个学校法人,但是在美国并没有专门规定私立学校分类的法律,而是把非营利学校统一划分在非营利机构里面,其实跟中国稍微有一点像。但是我们注意到美国营利性教育发展的时间和规模都非常的早,远远超过日本跟韩国。

  这里有一点,不管是美国、日本、韩国,我们发现即便进行了民办学校的分类管理,对学生都是一视同仁的。民办教育里面的学生跟公立教育里面的学生所享受的助学政策都是一样的。

  以上是我们教育行业总体的政策,同时我们还对幼教、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跟职业教育几个细分领域里面的细分的教育政策和相关的投资机会进行了一个挖掘。

  幼教领域:我们把它分为两个阶段,第一,0到3岁的托儿所或者说叫早教机构,第二,3到6岁儿童的幼儿园。

        这两个领域政策稍微有一点差异,我们发现,早教机构的政策现在处于一个真空区,现在不管是这些法律法规,还是部门规章都缺乏对早教机构的规范和监管。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个是民办教育促进法这个里面对托儿所其实没有什么明确的规定,但是其实我们意识到,早教机构它其实也是民办教育机构,它现在应该登记在民政部门,但是实际上几乎所有的这些早教机构都是以咨询公司的名义来登记在了工商部门。另外早教机构也缺乏安全管理和行业标准方面的一些规定。

  大家看上面这张图这是一个东营市的幼儿园的规划,是他们地方政府出台的,其实这里我们通过思考可以发现一个问题,就是地方政府把这些条条框框给它划出来,哪里放一个幼儿园,哪里放两个幼儿园。那么其实就说明一个问题,就是幼儿园的布点的数目和布点的位置可能成为这些连锁幼教机构的核心的竞争力。因为如果说一个机构已经把这个地区的主要的优质地理位置的幼儿园都已经布置进去了的话,其他的机构可能机会就不大了。

  前面提到早教机构现在因为缺乏行业标准,我们觉得行业一些大型早教机构的管理经验和运营标准,将来可能会成为早教机构行业标准制定过程中的重要的借鉴。

  第二个领域就是中小学教育,这里我们对中小学教育的政策法规进行了一个比较详细的梳理。向大家抛出一个问题,应该是买学区房还是读国际学校呢。优质教育资源非常稀缺的情况下,我们发现教育部出台了一个规定就是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也就催生了学区房价格大涨;同时另外一个可选项就是国际学校,国际学校的费用可能从小学一直读到大学是和买学区房的价格是差不多的。那这就成为了在大城市生活的父母的一个选择题。

   既然父母都想让子女去到最好的学校,特别是最好的公立学校,那同时这些公立学校的资源是非常地稀缺,可能在一些城市,通过买学区房的城市可以上到这些学校,也可能不一定上到这些学校。这样的背景下,我们觉得其实是利好国际学校的,因为国际学校你用同样的费用,可以让孩子将来可以读到国际上的一些名牌大学,所以会利好国际学校的从业机构。

   另外中小学领域需要大家关注的一点,就是在教师管理上,教育部三令五申,严禁中小学在职的教师有偿补课。我们其实去研究上市公司,大的教育机构大部分是比较规范的,他们的师资都是自己聘请或者是一些兼职大学生。但是可能有一些小的机构,会聘请一些在职的中小学教师,那我们觉得在政策收紧的情况下,这是存在政策风险的,如果说地方政府继续出台严惩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措施,那可能会对这些中小型教育机构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另外我们发现,中小学领域是一个上市公司扎堆的地方,在昂立教育通过新南洋进入资本市场,银润投资收购学大教育之后,近期是龙文教育要通过勤上光电也要上市了,然后恒立实业16亿收购京翰英才,精锐教育也有上市的打算,上段时间的天神娱乐的基金5亿元投资精锐教育。之后A股中小学领域应该是一个比较精彩的板块,主要的教育机构基本上都已经到齐了。

  还有一个领域就是高等教育领域,我们觉得有这样几个方面,第一个是高校资产政权化的预期比较强烈,这里面有很多资产运作的空间,第二个是独立学院的管理,第三个是在我们已有的政策框架里面的创新。

  资产证券化,我相信有一些朋友是比较熟悉的,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这个意见里面,提出高校科研院所跟下属的公司要逐渐剥离,那这也就意味着高校可能再去设立一些公司,他们下属的这些公司再去上市也比较难。所以现在这些高校的上市平台会比较稀缺,高校可能会把他们下属的很多资产都会往上市的平台里去折腾。另外管办评分离政策导向下,这些高校上市平台以后的运营也有望释放出更多活力。现在这些高校的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包括经营管理团队,其实可能还是会受到一些体制上的限制,不能很好的施展手脚,所以我们发现,现在这些高校的上市公司可能运营效率指标相对来说低一点,以后应该会有提升的空间。

   第二点,就是教育部出了一个26号文,独立学院设置管理办法。这个26号文强调什么事情呢,就是我们现在的高校下面有很多独立学院或者说叫校中校。这些独立学院必须要从学校剥离开,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是可以跟外面的企业合作,第二种是也可以把这些学校完全去交给这些社会力量办学。所以现在有一个趋势是,这里独立学院都在努力的去寻找一些社会力量来合作。那对于没有引入,没有能及时引入这些社会力量的独立学院,教育部要求他们全部要逐渐关闭。

  并且26号文发布之后,教育部已经停止设立审批新的投资学院,所以现在已有的独立学院是进入了一个存量优化整理的一个阶段。比如贵州的师范学院等几所学校,下面的这些独立学院,现在都在找一些合作伙伴。上市公司中国高科,其实就投资了一个贵州遵义医学与科技学院。

  下一个领域就是职业学校,职业学校这里面可能能讲的稍微要少一点,我们对职业学校进行了这样的一些总结,主要有这样的几点特征。第一点政策在引导这些职业学校进行定单化培养,也就是说根据企业的运营需求来确定自己人才培养的目标和培养的数量,企业跟学校一起来培养这些学生。第二点,政策在引导双师型教师的培养,也就是说会强调职业学校里面教师的职业技能,鼓励人才在学校跟企业之间的流动。第三个,政策现在非常鼓励半工半读,也就是鼓励这些学校依托企业来办学。

  如果大家有关注职业教育的或者说有投资职业学校的朋友,我觉得职业教育最核心的东西就是一定要和就业结合起来,和企业结合起来。否则目前现在职业学校有一个现实问题,就是吸引力非常差。你去看历年职业学校在校生人数的统计数据,每年都在下降。

  最后一个领域就是教育信息化领域,大家可能更加关心。我们认为教育信息化有三个层次的内涵,第一个就是教育管理的信息化,教育管理信息化涉及到很多方面,我举几个例子。比如说像教育考试招生和监管的信息化,校园管理的信息化,学籍管理、学历教育的信息化、学生就业信息服务的信息化。

  另外一个层面就是教学资源的信息化,比如说面向各个教育阶段要建设2万门优质课程资源,开发500个学科工具、应用平台,1500套虚拟仿真实验系统等等。

  最终的目的是什么呢?其实都是教学活动的信息化,也就是说通过信息化的手段来培养人才,提高教学的效果和质量。企业在参与中国教育信息化的过程中,其实有三种盈利模式。

  第一种就是政府采购的模式。教育信息化10年发展规划里面,其实明确提出了政府在信息化经费投入过程中的主体作用,由政府来主要采购,这可能也是我们企业在教育行业中能赚政府钱的为数不多的一个部分。

  第二个就是由家长和学生购买,比如说像电子书包,家校沟通这样的一些产品。

  第三个就是为老师课程准备,学生课程学习,学校管理的这个过程中,我们免费提供进去这样的一些产品,但是通过一些增值服务来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