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特长生招生项目内容有所变化,将向中华传统优秀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倾斜,2015年各区县招收特长生比例不得超过2014年。而寄宿制和民办校则将单独列出,提前招生。

北京公布2015义务教育新政:特长生招生向传统文化倾斜

2015-02-10 18:44:14发布     来源:多知网    作者:梵松  

  多知网2月10日消息,近日北京市教委发布了2015年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今年特长生招生项目内容有所变化,将向中华传统优秀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倾斜,2015年各区县招收特长生比例不得超过2014年。而寄宿制和民办校则将单独列出,提前招生。

  今年,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学生包括京籍学生、非京籍学生、外籍学生都必须北京市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内进行信息采集,不按时信息采集,将无法生成学生学籍,原则上不能入学。今年信息采集开放时间是5月1日至31日。

   特长生招生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倾斜

  北京市教委关于“2015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意见提出,特长生招生项目和数量要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倾斜;各区县教委要向社会公布特长生招生计划并统一组织特长生入学;2015年各区县招收特长生比例不得超过2014年。

  与2014年入学工作意见相比,特长生招生方面有所变化。此次《意见》明确提出,除市教委批准的可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的学校原则上面向本区县招收特长生以外,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

  《意见》强调各区县教委要向社会公布特长生招生计划并统一组织特长生入学,增加区级审核。

  关于传统文化和非遗文化特长的内容,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解释说,主要为武术、舞龙、舞狮、书法、剪纸等,具体各个区县可能会有自己的特色,比如门头沟的太平鼓等。

  非京籍学生入学仍需“五证”

  在去年15万进入北京市小学的适龄儿童中,非京籍儿童将近6万人。据相关人士介绍,今年这一情况或将继续。针对非京籍儿童入学情况,市教委要求,在去年“五证”的基础上,各区县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

  “五证“即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家长持“五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入学信息采集,并到居住地所在区县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居住地所在区县教委协调解决。

  此次《意见》再次明确要求各区县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也就是说,在北京市政策出台后的三四月份,都将是区县细则公布的时间段。

  寄宿制和民办校将提前招生

  在去年启用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基础上,今年的“幼升小”、“小升初”仍然使用统一的入学服务系统,采集学生信息,将每一个学生的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真正实现学生免试就近入学,杜绝“跨区跨片招生”。

  在杜绝“跨区跨片招生”的同时,今年的入学《意见》允许民办学校和寄宿制招生学校在5月24日之前提前完成跨区县招生工作,在时间上也比电脑派位时间提前。(多知网 梵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