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月15日前将排查情况报给教育部教材局。

教育部:坚决清理以境外课程教材替代国家课程教材行为

2018-09-20 21:32:49发布     来源:多知网    作者:Ruby  

  多知网9月20日消息,近日,教育部教材局下发了《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材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地区中小学使用的教材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以校本课程教材、境外课程教材替代国家课程教材,或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等违规违法行为,要坚决的纠正和清理,并在10月15日前将排查情况报给教育部教材局。

  《通知》指出,一些编写出版单位擅自更改个别版本教材内容,个别学校存在以校本课程教材替代国家课程教材等现象。

  而根据相关规定,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应当选用经教育部审定通过的教材;经教育部审定通过的国家课程教材,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修改;若选用的教材与教育部审定内容不一致的,应当重新选用。

  教育部教材局将组织专家对有更改内容的教材进行研判,提出处理意见。相关编写出版单位要根据教育部反馈的处理意见认真整改,于2019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完成相关工作。

  附《通知》原文:

  教育部教材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材检查工作的通知

  教材局函〔2018〕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中小学教材编写出版单位:

  《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教基二〔2014〕8号)规定,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应当选用经教育部审定通过的教材;经教育部审定通过的国家课程教材,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修改;若选用的教材与教育部审定内容不一致的,应当重新选用。近期发现,一些编写出版单位擅自更改个别版本教材内容,个别学校存在以校本课程教材替代国家课程教材等现象。为维护教材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决定对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材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有关要求如下: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地区中小学使用的教材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以校本课程教材、境外课程教材替代国家课程教材,或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等违规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和清理,于10月15日前将排查情况报我局。

  2.各教材编写出版单位要立即组织对自己编写出版的、依据2011年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修订、经教育部审定通过的国家课程教材进行一次全面自查,于10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我局。自查报告包括学科版本、是否有擅自修改情形、更改内容及拟整改措施等。不如实说明情况或有意瞒报的,将严肃处理。

  3.我局将组织专家对有更改内容的教材进行研判,提出处理意见。相关编写出版单位要根据教育部反馈的处理意见认真整改,于2019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完成相关工作。整改后的教材,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继续出版使用。我局将加强对教材使用的跟踪检查,不定期组织抽查。2019年春季学期开学后,仍然存在擅自更改内容的教材必须退出使用,教材选用单位须启动重新选用工作;对仍以校本课程教材或境外课程教材替代国家课程教材等违规违法行为,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排查、自查报告加盖本单位公章,寄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教材局审查管理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电话:010-66097193/66096850(传真)

  电子邮箱:scglc@moe.edu.cn; jcscglc@163.com

  教育部教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