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行业正处在大洗牌的阶段。

重锤整顿之下,培训机构“办证潮”中的生死时刻

2018-11-20 09:14:49发布     来源:多知网    作者:余甜  

  文 I 余甜

  10月底以来,校外培训机构迎来了又一次的集中整顿。

  一些机构采取措施响应不断落地的政策,一些机构正在观望地方政策具体标准的落地……

  一时间,引发了又一轮的热议。

  “政策严点好,省得乱七八糟的。”

  “这要资质,那要资质,就是不知道该如何办理资质。”

  一方面各地开始加强整改,一方面培训机构陷入办证窘况,校外培训行业正处在大洗牌的阶段。

  中小机构资质办理窘境:各地政策落地进度不同

  10月26日,教育部在北京召开了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整改工作座谈会,要求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并集中约谈进度缓慢的省份,强调本月底前,各省份务必尽快出台设置标准并报教育部备案。

  随后,11月初,江苏等省份召开了省教育系统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要求对全省治理工作再次进行动员、部署和落实。配合教育部2月份下发文件中提到的培训机构集中整治时间为10月至12月,各地开展了新一轮的排查工作,加强对培训机构的资质审核。

  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对培训机构的场地面积、授课进度、教师资格、收费跨度、消防安全等指标都作出了硬性规定,要求培训机构必须取得相应的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停止办学。

  这就意味着,培训机构只要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都无法办理相关资质证书。

  《意见》中,“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等要求给中小机构带来了严峻考验。

  知情人士透露:“一些中小机构知道自己不符合规定,每次面对突击检查就选择关门停业来逃避。”

  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了营利性民办学校需持有注明培训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对于选择成为营利性的民办学校来讲,需要向教育局或人保局申请《办学许可证》,去工商局注册《营业执照》。

  但是,政策要落实到地方仍需一段时间的过渡期,况且,部分地区还尚未出台相应的资质申请办法,这也给部分机构尤其是中小型机构的的资质申请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此外,政策落实到各地区,进度也不同。

  “北京目前还是模糊状态,教委没有落地新规,处于不批状态,即使符合条件现在也没有办学许可证可发。我们只是把硬性条件先解决掉,然后等北京的政策。”北京某K12小机构负责人王希称。

  虽然各地政策落实还有不确定性,但是此次集中整顿又对包括资格证在内的排查加大了力度。

  例如,11月12日,南京市江宁区发布《停止办学告知书》,要求目前正在申请办学许可证的机构11月15号前必须先停止办学,否则不予办理并给予相关惩罚。

  场地和消防成门槛,部分培训机构不具备整改条件

  但是,对不少中小机构而言,即使机构所在地资质办理流程明晰,要完全符合办证要求并在短时间内完成办证也是比较困难的。

  首先,各省市的《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要求不尽相同,以江苏省举例,其中,南京、苏州、无锡三市对于举办冠名为“中心”的校外培训机构校舍建筑总面积最小值规定分别为400平方米、500平方米、300平方米。很多小型机构无法满足这一要求。

  其次,由于消防证的办理在过道宽度、通风面积、消防栓/消防喷淋等方面都有着明确的规定,所以要花费很长的时间,最短也要半年。而一些中小机构的场地先天条件不足,不具备整改的条件。

  “消防是最慢的,而且还赶上了五一消防新规,我们办了大半年了还没办下来。”某小型K12机构负责人陈顺透露。

  并且,只要机构内部重新装修,就需要重新办理消防证。这些要求都延长了办学许可证的办理时间。

  除中小机构外,标准中的部分条款可能也会对一些大型机构造成一定的影响。

  例如,多地在标准中都提出,儿童(培训对象不满14周岁)用房不得超过3层。

  对于一些招收寄宿学员的培训机构,部分地区标准中规定:“生均宿舍(公寓)建筑面积不得少于6.5平方米,生均居室使用面积不得低于3平方米,应配备与寄宿学员规模相匹配的阅览、生活与运动场所,并符合相关消防要求。”

  并且,在广州市印发的《校外培训机构申请办理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中,规定培训中心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培训学校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5000㎡ ,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 。

  对于很多不合规的机构来说,很难在短期内对校舍、宿舍面积进行大规模改建。

  所以,长远来看,培训机构资质证书的审查会规范行业门槛,但是,眼下的排查阶段,也必定会促使一部分培训机构的退出或转型。

  (注:为保护受访者权益,以上所有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