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7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

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校外培训机构一律暂时关停,收回原证照,一律重新申请报批

2021-07-20 19:33:36发布     来源:多知网    作者:哆啦  

  多知网7月20日消息,根据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宣传网络管理中心官方公众号“爱西华”消息,近日,西华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校外培训机构重新申报重新审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指出,全县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和无证民办幼儿园一律暂时关停,停止所有培训教学活动;由相关职能部门收回原证照,一律重新申请报批。

  《公告》要求各校外培训机构和无证民办幼儿园认真排查安全隐患,7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并按照“整改合格、申请验收、现场复核”的原则,由县教育体育部门牵头、组织验收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含无证民办幼儿园),验收合格后,教育体育局办理办学许可证、市场监管局办理营业执照,向社会公示后,正常开展培训教学活动;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组织验收体育、音乐、美术、武术、舞蹈、书法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验收合格后,市场监管局办理营业执照,公示后正常开展培训教学活动;对验收不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或民办幼儿园,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以下为《公告》原文:

西华县人民政府

关于校外培训机构重新申报重新审批的

公  告

  根据《中共周口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校外培训机构隐患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周教工委〔2021〕1号)精神,以及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的通知》(周政教督办〔2021〕12号)等相关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深刻汲取商丘柘城“6.25”事故教训,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现就校外培训机构重新申报重新审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全县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和无证民办幼儿园一律暂时关停,停止所有培训教学活动;由相关职能部门收回原证照,一律重新申请报批。

  二、各校外培训机构和无证民办幼儿园在关停期间对照《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教督〔2015〕4号)认真排查安全隐患,7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开班办学;所有培训机构(包括幼儿园)不得安排学生住宿。

  三、按照“整改合格、申请验收、现场复核”的原则,由县教育体育部门牵头、组织验收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含无证民办幼儿园),验收合格后,教育体育局办理办学许可证、市场监管局办理营业执照,向社会公示后,正常开展培训教学活动;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组织验收体育、音乐、美术、武术、舞蹈、书法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验收合格后,市场监管局办理营业执照,公示后正常开展培训教学活动;对验收不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或民办幼儿园,坚决依法予以取缔,确保全县校外培训机构和民办幼儿园隐患排查率100%、隐患整改率100%、整改不达标关停率100%。

  四、欢迎社会举报。凡发现关停期间,未经整改验收、重新办理相关证件,私自开展培训教学活动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向县教育体育局举报,电话:0394-2551702;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向县市场监管局举报,电话:0394-2554805。对停业整顿期间擅自开班复课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举办者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西华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