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教育部明确各学段每周劳动时间,小学1-2年级不少于2小时

2020-07-15 11:21:20发布     来源:多知网    作者:麦瑞宋  

  多知网7月15日消息,教育部今日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纲要》),《指导纲要》主要面向学校,重点针对劳动教育是什么、教什么、怎么教等问题,细化有关要求,加强专业指导。

  《指导纲要》中强调在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的同时,还要在课外校外活动中安排劳动实践。中小学每周课外活动和家庭生活中的劳动时间,小学1-2年级不少于2小时,其他年级不少于3小时;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要明确生活中的劳动事项和时间,纳入学生日常管理。

  在此前教育部印发的《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中,对小、初、高等不同学段提出劳动教育要求,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通知还要求大中小学每学年设立劳动周,采用专题讲座、主题演讲、劳动技能竞赛、劳动成果展示、劳动项目实践等形式进行。小学以校内为主,小学高年级可适当安排部分校外劳动;普通中学、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兼顾校内外,可在学年内或寒暑假安排,以集体劳动为主,由学校组织实施。高等学校也可安排劳动月,集中落实各学年劳动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