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费一般应于临近培训课程开班前收取,不应过早提前收取。

教育部提醒: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变相收取超3个月费用

2020-04-16 19:07:54发布     来源:多知网    作者:Ruby  

  多知网416日消息,根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提醒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培训费一般应于临近培训课程开班前收取,不应过早提前收取。

  此外,教育部还提醒家长,不要超期超前交费,保留好合同文本和交费发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提醒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联合相关部门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