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不得对在园幼儿和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布置网上家庭作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使用的网络平台或应用软件不得显示班级学生排名。

成都教育局: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网上作业

2015-03-19 15:20:22发布     来源:多知网    作者:Karyn  

        多知网3月19日消息,成都市教育局昨日出台《成都市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不得对在园幼儿和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布置网上家庭作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使用的网络平台或应用软件不得显示班级学生排名。

  《办法》规定,学校(幼儿园)门户网站不得链接企业网站,不得发布商业广告,不得在网页中设置或植入商品、商业服务的二维码。

  各学校(幼儿园)、年级、班级在利用教育信息化手段进行家校沟通(含布置家庭作业)时,原则上应以班级或学校固定的、大多数家长常用的免费网络通讯工具一次性告知家长,不得统一定制、推广、组织、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和家长使用家校沟通类的收费服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和家长使用商业网络平台或服务产品,不得对在园幼儿和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布置网上家庭作业。

  《办法》还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使用的网络平台或应用软件不得显示班级学生排名。

  成都教育局的上述规定,对题库类产品具有一定的参考性。(多知网 Kary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