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草拟了《广东省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广东拟发布减负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公民同招、考试评价

2019-08-18 09:47:20发布     来源:多知网    作者:Ruby  

  多知网8月18日消息,广东省教育厅草拟了《广东省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中小学生“减负”的21条具体要求,提出义务教育阶段要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将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明确区域内外招生计划以及录取方式,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政策。

  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举办重点班,包括以特长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和“奥赛”班等名义变相举办重点班。规范校园APP使用,凡未经审查备案的学习类APP,禁止在校园内使用。

  在考试及评价方面,严格控制统一考试次数,除国家、省和市组织的学业抽测外,全年级、全校和全县(市、区)性的考试每学期小学累计不超过1次,初中累计不超过2次。

  为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征求意见稿》明确,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教育教学活动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严禁组织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或考试。严禁将学校将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学校和家长要保障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和8小时。

  《征求意见稿》对于强化家庭教育也提出了要求,家庭应该要正确认识孩子成长规律,理性设置对孩子的期望值,克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或请家教给孩子增加过重课外负担的倾向。

  教育、妇联等部门要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社区教育服务体系,每年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组织举办家庭教育培训讲座及体验活动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