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研究生指标、条件建设、人才引进、考核评价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和资源倾斜。

教育部决定高校培育建设一批前沿科学中心

2018-08-06 15:06:37发布     来源:多知网    作者:余甜  

  多知网8月6日消息,近日,教育部印发《前沿科学中心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称,根据“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决定在高等学校培育建设一批前沿科学中心。

  并且,在研究生指标、条件建设、人才引进、考核评价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和资源倾斜。

  前沿科学中心是以前沿科学问题为牵引,开展前瞻性、战略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的科技创新基地。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支撑一批学科率先建成世界一流,推动高等教育发展。

  方案指出,建设原则上,以国际水平为目标,围绕重大前沿科学难题,开展“非共识项目”和“无人区”问题的探索。鼓励理、工、农、医以及人文社会科学的交叉融合。针对不同研究类型,不同岗位需求,建立分类评价考核机制。

  建设立项方面,前沿科学中心应已具备或近期可以达到以下7个基础条件:包括学校能够提供相对集中、面积充足的物理空间,每年提供稳定的用于人员聘任、日常管理、开放运行经费支持,给予中心发展需要的政策支持,形成政策特区等等。

  申报后,由教育部组织国内外专家进行论证,重点考察中心研究方向、学科基础、政策支持与保障情况,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开展建设。5年建设期满后由教育部组织验收,通过验收后持续开放运行。

  并且,采用定期评估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由教育部委托第三方组织国际同行专家进行。定期评估主要对中心的整体状况进行全面评估;随机抽查主要检查中心运营模式、条件保障措施、运行状态等。根据评估结果,对中心进行动态调整。

  建设管理方面,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设立学术委员会;首席科学家由学校择优遴选后聘任,并报教育部备案。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5年。负责中心建设运行发展的全面工作,包括团队建设、方向选择、经费使用、绩效考核等各类事项。

  此外,建议学校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中心决策机构,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学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科技、规划、人事、研究生、财务、资产等部门和相关学院主要负责人共同组成。

  建设措施方面,建立相应管理服务体系,改革聘用机制,用好国家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成果转化等改革政策,建立分类评价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