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一定条件即可入学。

北京市教委:京籍无房家庭可在租住地入学

2018-04-27 01:01:25发布     来源:多知网    作者:冯玮  

  多知网427日消息,本周三北京市教委发布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首次在小学入学政策中明确规定,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的适龄子女可在租住区接受义务教育。

  以下为入学条件及工作要求摘要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

  凡年满6周岁(2012831日以前出生)的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

  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区教委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对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工作、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审核,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二、做好非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其中,非北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居住地所在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居住地所在区教委协调解决。

  各区政府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各区应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联合审核机制。

  三、严格规范特长生入学工作。

  除市教委批准的可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的学校原则上面向本区招收特长生以外,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

  特长生招生项目和数量要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倾斜。各区教委要向社会公布特长生招生计划并统一组织特长生入学。2018年各区招收特长生比例要严格控制在本区初中招生计划的4%以内。

  2019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四、城六区逐步降低公办学校寄宿招生数量和招生比例,2020年寄宿招生将实行登记派位入学。

  公办学校寄宿招生要对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五、杜绝违规操作。

  各区教委严格执行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入学工作程序。

  坚决治理乱收费;坚决禁止任何学校及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培训班;坚决禁止学校私自招生;坚决禁止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和面试选拔学生,严禁将各种考试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坚决禁止初中校违规在小学非毕业年级提前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