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0元上岗,这事儿能成?

北京首例伪造外教证书案昨日宣判,不符合资质外教已回国

2018-04-10 10:56:09发布     来源:多知网    作者:冯玮  

  多知网410日消息,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为了让两名学历不够的外国人在幼儿园担任外教,通州一私立幼儿园负责人夏某以3500元向王某购买两份虚假学历证书等资料,但在办理任职申请时,被相关部门当场截获。

  据了解这是北京市首例伪造外教证书案,目前两名外国人都已经各自回国,所在幼儿园也已完成整改。

  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庭审中,夏某和王某均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夏某表示事发后其所在幼儿园已被有关部门要求整改,所有不符合规定的外教都辞退了,整改已经完成。夏某表示。

  法院经过审理,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昨日分别判处夏某、王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宣判后,二人均表示不上诉。

  为规范外教行业,20149月,北京市教委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外籍人员聘用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自20141031日起,新申请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证件的外籍教师,在学前幼教机构、中小学、国际学校以及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都应当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从事语言教学的外教,如果没有教师资格证书,也应取得国际通行的语言教学资格证书等。

  此外,外籍人员要来京工作,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年龄在1860周岁;学士及以上学位和2年及以上的相关工作经历,除语言教师外,外籍教师要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多知网 冯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