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

上海公布中考新规:重视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多元录取改革

2018-03-22 21:16:44发布     来源:多知网    作者:Paul  

  多知网3月22日消息,昨日,上海市教委公布《上海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上海市中考将进行三方面具体改革: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

   根据意见,自2017年入学的六年级学生起,全面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实行初中毕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两考合一”,统一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分由630分调整为750分,计分科目、考试形式进一步调整优化。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从2018年入学的六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根据意见,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将从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四方面对学生进行记录评价,并作为初中学生毕业的依据和自主招生、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的主要考查内容。

  意见提出,要优化招生录取办法,整合普通高中现有五种(自荐生、推荐生、零志愿、名额分配、1-15志愿)招生录取方式,调整为自主招生、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三类;继续优化中职校自主招生办法,推进中本贯通和中高职贯通试点,逐步探索中职校统一招生录取实行招生计划不分区、全市投档录取的办法。招生录取办法改革从2018年入学的六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同时,上海市还将在年内陆续出台有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初中学生社会实践管理、标准化考场建设等方面的配套文件。

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自2017年入学的六年级学生起,全面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设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设置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身、科学、社会、艺术(包括音乐和美术,下同)和劳动技术15门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考试内容以初中课程标准为依据。

  2.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实施。

  道德与法治(思想品德)、历史科目采用统一考试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统一考试由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开卷考试、统一评卷。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5门科目考试由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统一评卷。

  外语增设听说测试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学生可参加两次,选择其中较好的成绩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中。

  地理、信息科技、生命科学、科学和社会5门科目考试由市统一命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由各区在统一时间组织开卷考试和评卷。

  体育与健身科目考试采用统一测试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艺术和劳动技术2门科目考试,由学校根据本市课程标准要求和学生平时表现,综合评定其考试成绩。

  3.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各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散在初中阶段进行,随教随考随清,在相应基础型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考试,保障初中课程计划的有效实施。各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只能参加一次(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除外)。

  4.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根据应用情况分别以等第和分数呈现。

  其中,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和体育与健身8门科目为计分科目,其成绩在以分数呈现的同时,还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第。

  其他科目为非计分科目,其考试成绩仅以等第呈现,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

  5.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果应用。本市初中在籍学生均需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是初中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

  2021年起,上海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思想品德)、历史、体育与健身6门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计分,总分750分,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

  其中,语文、数学和外语满分各150分。

  道德与法治(思想品德)和历史满分各60分,其中日常考核计30分、统一开卷考试计30分。

  体育与健身满分30分,其中日常考核计15分、统一测试计15分。

  综合测试满分150分,试题由物理试题与化学试题、跨学科案例分析题、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题组成,其中物理试题与化学试题、跨学科案例分析题采用合场分卷考试形式。物理试题满分70分(不含实验操作),化学试题满分50分(不含实验操作);跨学科案例分析题满分15分,试题内容主要涉及地理、生命科学等学科,侧重对学生综合运用各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核;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题满分15分。

  6.探索符合特殊教育需求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进一步提高本市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质量,扩大特殊教育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机会,实行视力、听力和智力障碍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类单独命题。视力、听力和智力障碍等学生可选择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升入高中阶段学校随班就读;也可选择参加相应类别单独命题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升入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或高中阶段学校专设的特殊教育班。

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等。在《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的基础上,建设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客观、真实、准确记录信息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进一步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在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中的运用。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初中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在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和高中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过程中,将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阶段学校综合考查结果相结合,以此作为重要依据。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可与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衔接,为学生生涯发展规划提供参考。

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

  整合和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分为自主招生、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三种招生办法,为学生提供多次选择机会。

  完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办法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部分招生计划,可用于自主招收全市范围内有个性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初中毕业生。

  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总数不超过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6%。招生学校需事先公布自主招生方案、招生计划,采取综合选拔的方式,根据报名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信息,对学生综合能力、个性特长等进行自主选拔后择优预录取。预录取考生需公示,其成绩达到高中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体育、艺术特长生作为高中自主招生的特殊对象,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单列。招生学校招生项目需公示,预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需公示,预录取考生成绩达到体育、艺术特长生规定的成绩要求方可被正式录取。

  完善中职校贯通培养和自主招生办法。继续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教育贯通培养(简称“中本贯通”)和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简称“中高职贯通”)试点,逐步扩大中本贯通和中高职贯通培养专业范围和招生规模。继续探索中职校自主招生办法,自主招生包括航空服务类、艺术类和自荐生,鼓励初中毕业生自主选择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报考中本贯通、中高职贯通和自主招生的考生,如有面试或专业考试要求,需在取得资格后方可在网上填报志愿。报考中本贯通的考生成绩达到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录取,报考中高职贯通的考生成绩需达到全市统一控制分数线方可被录取。

  推行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的招生办法。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行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的招生办法。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不超过65%的招生计划由市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分配到有关区和初中学校,其中的70%分配到不选择生源的每所初中学校,并逐步扩大该比例。

  由招生机构根据考生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成绩和政策加分按1:2的比例投档。高中学校结合投档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进行综合考查,综合考查满分50分,按考生计分科目总成绩、政策加分和综合考查成绩总分进行录取。高中学校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方案及计划报相关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向社会公布,投档考生综合考查成绩以及录取考生名单均需公示。

  完善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办法。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根据考生志愿、计分科目总成绩和政策加分投档录取的办法。逐步探索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实行招生计划不分区、全市投档录取的办法,进一步满足学生需求,促进学校内涵和特色发展。

  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政策加分。根据教育部规范加分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加分政策,严格执行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保障措施

  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以学生核心素养培育为目标,完善课程方案,进一步凸显课程内容与社会生活的融合性。广泛利用校内外各种资源,加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增加学生职业体验,为不同需求的学生提供可选择的综合学习经历,丰富学生学习实践经验,提高学生综合素养。加强师资配备和培训,保障外语听说教室、理科实验室建设等投入,满足初中课程教学和考试评价改革的需要。

  加强考试命题研究和管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严格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进行命题,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科学设计综合测试试题内容,增强综合性和思辨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的程序管理和制度设计,加强对命题质量的评估,发挥考试对初中教学的正面导向作用。积极发挥市教育考试命题委员会的作用,统筹研究和推进考试命题改革,实现教考一致。(多知网 Pa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