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国多地接连发生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涉嫌欺诈案。教育部要求各地整治教育领域特别是社会教育机构非法集资乱象。

教育部:整治社会教育机构非法集资

2016-06-22 13:43:41发布     来源:新华日报     

  近期,我国多地接连发生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涉嫌欺诈案。在北京、河北、苏州、上海等地,万余家长受“存学费,送超长免费课时,返本金”“存学费,享低折优惠,可随时退款”等广告诱惑,遭遇数亿元教育投资可能血本无归的悲剧。

  日前,教育部要求各地整治教育领域特别是社会教育机构非法集资乱象。

  近日,聚智堂机构突然停业,负责人涉嫌跑路,不少预存了高额本金的家长被“深套”。目前,北京、天津警方均已介入调查,涉案金额可能高达十几亿元。

  同样遭遇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收费欺骗的,还有河北、江苏、上海等地的家长。近期,河北警方查处一起特大欺诈骗局。“中国为民教育网”打着教育培训的幌子拉人头、收会费、发展下线,覆盖20余个省区市,注册会员约18万人,涉案金额约2亿元。

  警方发现,“中国为民教育网”表面上向群众贩卖互联网教育视频,要求注册会员缴纳378元、1890元、3780元、7560元学费,取得银卡、金卡、白金、钻石会员加入资格,背后却是以教育为名、行传销之实,会员按加入顺序组成上下级关系,再依据发展下线数量获取数额不等的奖励。

  在江苏,苏州新动态语言培训机构负责人跑路引发100余人集体诉讼,法院已判决机构退还预收学费180余万元,钱却因老板跑路至今未追回;在上海,600余名家长向童意创想培训机构支付了平均近万元的学费后,带孩子上课时却遭遇“铁将军把门”。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认为,教育培训机构吸收公众存款从事金融理财等业务,均属超范围经营。诸如“存钱、赠辅导课时费、到期归还本金”的经营模式创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诈骗罪。

  记者调查发现,预存学费已成社会教育培训行业的隐性风险。除了行业自身运营问题,对其涉嫌违法经营、非法集资行为的监管状况也亟待改善。

  教培机构处于监管“灰色地带”。某社会教培机构天津分校校长表示,社会教培机构既是学校更是企业,这种双重身份为“打擦边球”经营提供了很多便利。

  “比如,你可以先到工商部门注册教育咨询公司,再以咨询的名义开展教育培训。办学过程中,因为没有在教育部门备案,教育部门不会管,而工商部门通常又不会对机构招生资质、教学质量、师资来源、经营内容等进行详细监管。”这名校长说。

  承办苏州新动态培训机构跑路案件的法官建议,改变监管不力局面,工商部门应提高培训行业准入门槛,在准予注册前对其注册资金、经营规模、经营资质、信用记录等进行严格审查,教育部门应对培训机构加强审核,必要时采取注册登记制。

  防范预收学费“狮子大开口”,需明确规范收费边界。在北京通州办培训学校的刘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北京多数教培机构都采取预付费模式。这一机制有其合理性,但监管方应对预付费金额的上限、预付费的周期予以明确规范。

  此外,福州大学社会学教授甘满堂建议,由于家长对风险的评估存在信息不对称,教育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应共建“黑名单”防范不法分子,对教培机构的财务风险提出警示。

       (本文转自新华日报,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