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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机构建筑面积不低于360平方米,幼儿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

湖北多部门联合启动《婴幼儿日间照料托育机构服务规范》

2019-01-16 18:24:32发布     来源:多知网    作者:冯玮  

  多知网116日消息,湖北省育婴行业协会、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湖北省儿童中心等相关组织近日联合多家托育早教机构共同启动《婴幼儿日间照料托育机构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

  《婴幼儿日间照料托育机构服务规范》草案中提到:托育机构建筑面积不低于360平方米,幼儿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托育机构主出入口、幼儿生活及活动区域等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确保监控全覆盖,录像资料保存30天以上等。

  目前该草案还处于论证、完善阶段。

  湖北省育婴行业协会秘书长黄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一些地方办个托育机构只需要三部曲:注册公司、租个地方、招聘保育员。其中,前两者几乎没有任何门槛,有些机构在招聘时甚至不需要应聘者有任何保育员资格和从业经验。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副主任洪翠表示,未来课题组将对湖北省内托育机构选址、供餐、安全、人员配置等都会提出具体细致的要求。例如,托育机构幼儿生活及活动区域位置、0~3岁幼儿与保育人员的比例问题,以及托育机构负责人学前教育管理经历等。

  另据了解,在启动湖北省地方《婴幼儿日间照料托育服务规范》工作的同时,湖北省育婴行业协会托育早教专业委员会也在13日正式启动。

  今天下午,武汉市妇联委员魏静在湖北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四联组讨论中,就幼托难题建议湖北省学习借鉴上海、四川经验,探索开展03岁婴幼儿托育工作。

  具体建议:

  1、加强顶层设计,明确托幼工作责任主体和部门分工。建立由卫健委、教育、民政、妇联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相关政策,为托育服务发展提供有效的支持与指导。

  2、广设托幼点,建立公共资源与社会资本相结合的托幼服、务机构。一是鼓励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举办托育机构,政府加大购买服务力度,税务部门相应给予税收优惠减免。二是统筹规划托育机构设置,在社区、大型工业园区、商业中心等新、改、扩建一批托幼机构。新建居住区和旧城改造中要同步规划托育机构。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早教机构向下延伸,推动建设一批示范性0-3岁婴幼儿托育所,政府予以适度补贴。

  3、制定标准和规范,建立托幼服务支持体系。一是建立托幼点硬件标准,对选址、消防、卫生、设施配套等明确要求。二是建立托育机构从业人员的人力资源标准,对师资配备明确要求,同时建立完善育婴员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三是建立托幼服务规范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对服务内容和质量明确要求。四是引入保险机构,探索建立托育意外保险。

  4、加强婴幼儿家庭养育指导服务。通过家长课堂、家教大讲堂等方式,引导有关部门和机构线上线下开展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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