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了留学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了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入行、跨区域经营等必须具备的条件。对于早前规定的“留学中介资格审批权下放到地方”的政策要求,广东试点率先兑现。

广东发布留学中介资格新标准:备用金不少于150万元

2014-05-04 11:17:59发布     来源:多知网    作者:弘孚  
       多知网1月22日消息,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了《关于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与监督管理的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入行、跨区域经营等必须具备的条件。
   
      至此,对于早前规定的“留学中介资格审批权下放到地方”的政策要求,广东试点率先兑现。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相应提高了广东省留学中介机构入行标准:备用金从原来的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上升到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从对办公面积未作说明到明确不得少于120平方米;从业人员从不得少于5名,增加到不少于10名。
 
      据悉,2012年8月教育部委托广东省教育厅对正规留学中介的资质进行审批,广东成为全国第二批试点单位,但一直并未执行相关要求。
 
      《办法》同时规定,留学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到学校开展自费出国留学资讯、讲座、座谈会、介绍会等任何形式的自费出国留学招生活动,不得擅自组织语言培训、留学预科等具有学科知识内容的教育教学活动。同时,对于跨省经营的递交的资料也做了相关的要求。
 
       新规的颁布,对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机构是清理市场的“好事”,但对于一些自主经营的小公司而言,也希望借用缴纳较高数额备用金来钻漏洞,补短板、获得资质,对于审查监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据悉,从教育部涉外监管网公布的信息来看,广东省有27家拥有合法留学中介资质的服务机构,但实际上正在经营的留学中介机构大大小小加起来约有几百家,或许还要进行相关的整顿,取消不合规机构资格。
 
       启德教育广州公司总经理刘湘认为,新《办法》对于认定留学机构的条件更加严格,对于留学行业来讲,是一个很好的规范机会。通过这些条件筛选,可以帮助消费者识别真正具备办理出国留学资质的留学机构,保障自身利益。
 
       相关业内人士表示,对新办法能否贯彻落实、得到有效监管也是个大问题,中国留学中介行业的混乱,问题在于准入门槛太低,借牌、借桌子、借办公室的所谓‘咨询公司’比比皆是,监管不力就是罪魁祸首。(多知网 弘孚)